Banner Banner
勞動法務

聯和趨動顧問說

  • 勞動法務

員工自願離職,可以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嗎?

作者陳孟志 資深顧問
9,512
顧問常常接到來自客戶這樣的疑問,顧問阿,我的員工要離職了,不過他說想申請失業給付,請我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他,請問可以開嗎?反正這筆錢不是公司出,應該沒關係吧!?各位老闆,當然有關係,關係可大了!且聽顧問以下慢慢道來。
員工離職 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聯和趨動 Trendlink 勞資顧問 企管顧問

 

文章目錄

    什麼是非自願離職證明書?

    首先,所謂的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其實長得像以下這張圖:

    員工離職 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聯和趨動 Trendlink 勞資顧問 企管顧問

  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

    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官方的文件中,表頭的部分是寫「離職證明書」,但是在表格內文的部分,則有「非自願離職」的選項,又因為申請失業給付的時候,需要出示這張表,所以才會被稱為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

    什麼情況可以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?

    根據以上的表格,我們可以看到有眾多的法令可以符合開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的條件,顧問在這邊展開給大家看一下:

    勞基法第11條: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:
    一、歇業或轉讓時。
    二、虧損或業務緊縮時。
    三、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。
    四、業務性質變更,有減少勞工之必要,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。
    五、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。

    勞基法第13條:
    勞工在第50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,雇主不得終止契約。但雇主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,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,不在此限。

    勞基法第14條: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:
    一、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 示,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。
    二、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,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。
    三、契約所訂之工作,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,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。
    四、雇主、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,有傳染之虞者。
    五、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,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。
    六、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,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。

    勞基法第20條:
   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,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,其餘勞工應依第 16 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,並應依第 17 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。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,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。

    至於在定期契約的部分,則是直接規定在就業保險法第11條失業給付的第2項中,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,逾一個月未能就業,且離職前一年內,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,視為非自願離職,並準用前項之規定。只是如果是因為定期契約期滿的勞工,除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外,還需要準備契約證明文件,如果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是由不同時期契約滿離職者,須分別檢附不同時期離職證明文件及契約證明,並且以最後一份契約離職後一個月未能就業開始計算。

    如果不滿足上述情況而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,會發生什麼事?

    因為員工要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是要去申請失業給付,如果只是新公司需要她證明是否確實曾經在這間公司工作過的話,其實顧問會建議開勞基法第19條所規定的「服務證明書」就可以了,而假設各位老闆在為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,開立了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給員工,依照就業保險法第36條規定,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、報告、 陳述者,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外,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;其涉及刑責者,移送司法機關辦理。

    顧問明白大部分的雇主都是很好的老闆,覺得反正失業給付是勞保局出的,而且員工平常也有在繳勞保費跟稅金,開給他應該沒關係吧?但是從上一段話可以看到,除了員工可能會被處理二倍罰緩外,還可能牽涉刑法詐欺得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並且可能成為共同正犯,因此,各位老闆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或好意,反而拿石頭砸自己的腳,就真的得不償失了。

    以上是我們今天的分享,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對要不要開立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有更加了解了呢?如果還有疑問的話,歡迎在下方留言與我們互動;如果想要知道正確的薪資結構或有效管理人事成本的話,也可以聯絡我們,我們會盡快跟您約定時間諮詢喔!

    聯和趨動 Trendlink 勞資顧問 企管顧問

    SHARE:
    作者介紹
    • 作者陳孟志 資深顧問
    • 專長勞動法令、績效管理、職能建立、勞資爭議
    •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碩士
    • 經歷逾200間中小企業 實務輔導經驗

    *留言類型

    *姓名

    *電子信箱

    *留言內容

    留言

    戎玲
    2024.02.02
    請問我工作兩個月又五天,但公司經營虧損、老闆薪資都延遲發薪,老闆願意給員工選擇繼續留下,或開立申請非自願離職書,請問我工作未滿三個月的情形'是否也 可以申請自願離職書嗎?謝謝!
    回覆
    2024.02.08

    您好,即使工作未滿三個月,也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喔,以上提供給您參考,謝謝您。

    陳瑄
    2023.12.18
    請問我因為學校要實習和老闆說要做到月底,但是他當天就要我做到今天就好,我這樣可以提出申請嗎
    回覆
    2023.12.18

    您好,因為勞工離職日期是勞資雙方協商而成的,所以如果您有同意,或者公司認為您不需要這麼久的時間點做交接,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喔,但如果公司已經同意您月底才離職,後來才重新約定離職日期的話,那公司的部分可能會有違法的疑慮,以上提供給您參考。祝 順心。

    劉婉如
    2023.12.02
    因自己本身的關係需要開刀休養2~3個月。於7月底離職(公司離職流程ㄧ定要寫離職單,固不符合非自願離職資格),8/1開刀,11/28再次就職新工作,但只上半天就沒作了。到現在已經5個月沒有收入,生活已經非常緊迫,有什麼補助可以申請嗎?
    回覆
    2023.12.04

    劉小姐您好,如果您開刀有住院的話,可以跟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,勞保局從第四天起會給付投保級距的50%到出院為止,至於其他的社會福利補助,建議您可以尋求縣市社會局的協助,或者前往各縣市就業服務站尋求工作媒合,以及職訓相關的資源,以上提供給您參考,祝福您。

    劉志傑
    2023.11.24
    想請問一下 就是要手術開刀! 必須休息2到3月! 可以請老闆們? 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?
    回覆
    2023.11.28

    您好,如果手術開刀屬於自身原因的話,不屬於非自願離職的法定事由,所以無法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喔,以上提供給您參考。謝謝您。

    洪儷潔
    2023.11.17
    我育嬰留停期間未期滿,雇主讓我同意自願離職,這樣我還能跟雇主要非自願離職單嗎?
    回覆
    2023.11.23

    您好,如果您同意自願離職的話,而且公司沒有歇業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繼續經營的話,基本上不符合失業給付的請領條件,所以即使拿了非自願離職單,也無法申請,因此通常在實務上,雇主不會提供喔,以上提供給您參考。

   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