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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攬V.S.僱傭,到底我跟老闆是什麼關係?

作者劉禹成 資深顧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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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大多數的人,面試時通常都較關心收入多少?假期多少?有無勞健保退休金?幾乎很少人去想到我跟雇主到底是什麼關係?我有哪些法律保障?我們是該了解一下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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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到底我跟雇主是什麼關係?

    許多人為了謀得一份工作,往往雇主說什麼,也不懂爭取權益,最後只要收入跟工時可以接受,就會勉強答應;雖然有想到權利義務,但可能因為資訊不對稱,內心會想說可能這就是『行規』吧!

    其實以勞基法來說,只要是符合『勞基法』的規定,雇主就都要依法給予所有員工勞基法規定『應有的權益』,那到底我算不算是勞基法規定的員工?我是PT也算員工嗎?我是兼職也算員工嗎?

    *

    其實依照勞基法第二條的規定,只要符合三個條件就算是員工了:

    (1)受雇主僱用
    (2)為雇主工作
    (3)因從事工作獲得工資

    所以不論是時薪制、日薪制、月薪制、計件制,都只是計薪方式的不同,其身分也都該是勞工,其雇主都該負起相關勞工法令規定,『勞雇關係』應盡的義務。

    承攬V.S.僱傭

    台灣的企業有一大部分是以中小企業的營運規模運作,在生產銷售流程的環節中,以分工合作的方式進行,甚至部分的工作切割給其他的單位完成,於是『外包』的方式因運而生,也就是所謂的『承攬』。

    *

    最典型的應該是『自營作業者』,其承攬工作者不屬於公司的員工(例:油漆工外包),既然不屬於公司員工,當然也就不用負擔勞基法所要求的雇主責任。

    承攬或僱傭,有差嗎?有什麼關係?

    其實僱傭或承攬,重點在於工作者的保障,或者該說雙方的認知是不是一樣的?有時雇主覺得是『承攬關係』,但是員工覺得是『僱傭關係』,日後若有些狀況發生,就容易有爭議。從員工是否該遵守投保規定(勞保、健保、勞退)、上班時數、休假、特休、加班請假等規定、一例一休規定、職災…等等。

    可想而知,這麼多的權利義務,在在影響到的就是員工的權益,如果認知一樣,當然沒問題,反之,員工以為有的權益都沒有,當他驚覺權益受損嚴重時,爭議也就此產生了。所以要呼籲雇主們,務必要向員工說明清楚相關的權利義務,避免雙方認知誤差,造成日後的爭議,也提醒勞工朋友,應徵就職時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,避免權益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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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介紹
    • 作者劉禹成 資深顧問
    • 專長勞動法令、風險轉嫁、勞資爭議、退休規劃、資產傳承
    • 學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所碩士
    • 經歷逾200間中小企業 實務輔導經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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